目前,國內企業(yè)間專利糾紛案件持續(xù)增多,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是貴族真空與哈爾斯之間圍繞哈爾斯侵犯貴族真空電熱水壺專利權的糾紛。雖然,國內企業(yè)的專利糾紛涉訴金額比不上蘋果、三星這些國際巨頭企業(yè)動不動上億美元的侵權訴訟賠償,但是,從一個IP從業(yè)者角度觀察,其作為具有談資意義的典型案例,在警示國內許多企業(yè)處理知識產權問題上,依然是面面俱到的。
據媒體報道,哈爾斯早期主要是從事真空保溫杯等產品的生產、銷售,其2011年IPO上市,在2013年,出資8800萬元成立杭州哈爾斯實業(yè),主要從事小家電的研發(fā)、銷售,并將研發(fā)真空電熱水壺、真空電茶煲、真空電燉盅、真空電飯煲等真空絕熱保溫系列廚房小家電產品作為一個長期發(fā)展目標。于是,2015年,哈爾斯董事會作出決議,投資4.14億元建設真空生活小家電項目,生產不銹鋼真空保溫電熱水壺、真空電飯煲、真空電蒸鍋、真空電燉鍋、真空燜燒鍋、養(yǎng)生壺6大類產品,年產量為600萬臺。
有句俗話說得好,“同行是冤家”。就在哈爾斯做出4.14億真空生活小家電項目戰(zhàn)略投資決議的同時,同樣是國內真空產品數一數二的生產制造廠商貴族真空,就針對湖北武漢市場發(fā)現(xiàn)哈爾斯真空電水壺產品,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xié)作湖北中心進行侵權判定分析,于2016年12月,正式向武漢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哈爾斯賠償其經濟損失50萬元及維權支出7萬元。當然,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哈爾斯自身也是問題多多。
首先,研發(fā)立項沒有進行專利檢索調查。2015年,哈爾斯決議投資4億多進行6大類真空生活小家電項目研發(fā)時,雖然也曾委托浙江省機電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為其項目出具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但是未針對6大類產品進行專利狀況調查分析,特別是未針對國內現(xiàn)行有效專利進行檢索調查。未采取這一措施造成這個4億元項目先天不足。從技術角度看,無論是涉訴的真空點水壺,還是什么電飯煲、電蒸鍋等等,如果落入一個相對比較大的真空加熱保溫裝置的專利保護范圍內,專利的侵權風險是很大。哈爾斯在進行項目立項、產品研發(fā)立項時,顯然是忽視了這個問題,從而很明顯地露出致命要害被貴族真空敲打。此問題其實突出反映出國內很多企業(yè)不重視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的通病,特別是針對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方面。
依據《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范》(GB/T 29490-2013)第8章, 8.1 立項 立項階段的知識產權管理包括:a) 分析該項目所涉及的知識產權信息,包括各關鍵技術的專利數量、地域分布和專利權人信息等;b) 通過知識產權分析及市場調研相結合,明確該產品潛在的合作伙伴和競爭對手;c) 進行知識產權風險評估,并將評估結果、防范預案作為項目立項與整體預算的依據?!?/span>
像4億多的項目,理應做一次立項前的知識產權調查,閉上眼睛就能把貴族真空這樣的競爭對手找出來,再簡單檢索一下它的授權有效專利,風險點基本上就能找出來??墒?,少了這個環(huán)節(jié),風險陡然上升,哈爾斯處境也日趨被動。
其次,從國內企業(yè)技術實力看,產品投入市場的專利侵權風險大小與自身持有專利沒有半毛錢關系。據相關報道,哈爾斯2016年年報透露,其擁有專利218項,其中發(fā)明專利2項,實用新型60項,外觀專利156項。從某種程度看,哈爾斯不是不注重專利保護,但是,遺憾的是像國內大多是企業(yè)一樣,知識產權工作特別是專利工作太注重形式和數量,受地區(qū)專利資助政策的誤導,在專利申請上可謂不惜代價。但是,這并不是說有專利保護的產品就一定侵犯不了別人的專利權。產品專利侵權與專利保護不是一個概念,兩者不能劃等于號。企業(yè)防范產品專利侵權的工作遠比專利保護更復雜。首先,企業(yè)要有進行自身產品相關專利信息收集和分析的能力,另外形成外部知識產權信息研判與自身設計研發(fā)之間的聯(lián)動機制,對產品專利侵權風險的精細把握程度絲毫不遜色于產品設計之精細程度。在具體工作框架上,《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范》為大多數企業(yè)都提供了一個在最大程度上通用的標準體系,如果哈爾斯能認認真真地按照《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范》的要求去梳理一下企業(yè)的立項和研發(fā)工作,也不會犯此錯誤。然而,令筆者憂心忡忡的是,國內地方對鼓勵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范》設置種種資助門檻,基本上是以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作為企業(yè)申請資助的條件。這很容易誘導企業(yè),只要有足夠的專利授權量,就萬事大吉了,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就做到位了,看看哈爾斯的例子,是這樣嗎?其實,國內企業(yè)包括管理部門在知識產權管理問題上還是沒有精細化到一定水平。
其次,應對專利侵權訴訟危機沒有處理策略。據貴族真空高管稱,貴族真空與哈爾斯的專利權糾紛初期,哈爾斯曾提出兩家公司可以開展包括經濟補償、項目合作、股權并購等各種形式的合作,但在談判過程中,哈爾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貴族專利無效。2016年7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裁定,貴族真空擁有的“分離式三層真空電熱保溫器皿”專利中包含的4項權利要求中的兩項無效。哈爾斯在處理產品專利侵權糾紛上,明顯存在策略上的不當,當糾紛發(fā)生初期,就與對方和解明顯就是承認自身產品專利侵權事實,這對后續(xù)訴訟很不利。另外,哈爾斯提出專利無效的時機也是欠斟酌的,為了拖延專利審判進程,最好在訴訟過程中提出專利無效申請,特別是本案針對發(fā)明專利更是如此,哈爾斯過早提出專利無效,并早早地由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對自己不利的裁定,無非為貴族真空打上一針強心劑,而哈爾斯自己在策略上的手段會越來越少。應對知識產權糾紛,本身就是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很多企業(yè)認為,知識產權糾紛似乎離自己很遙遠,糾紛解決預案更是空白。
依據《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范》(GB/T 29490-2013)第7章,“7.4.2 爭議處理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guī)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b) 在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時,評估通過訴訟、仲裁、和解等不同處理方式對企業(yè)的影響,選取適宜的爭議解決方式?!?/span>
企業(yè)在應對知識產權糾紛時,面臨的同樣是知識產權管理問題,而妥善處理好糾紛更是考驗著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和水平。
哈爾斯專利侵權案的來龍去脈,給我們勾畫出知識產權工作的不同場景,從知識產權服務工作角度看,各有各的門道,但是,通過此案有一點是很有啟示意義的,就是知識產權服務能否形成產業(yè)鏈還是要從健全的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完全的機制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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