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服務】音像出版社擁有CD出版權,是否能將生產(chǎn)銷售該CD權利轉出第三方?
2013-11-14
著作權是指著作權人對其創(chuàng)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著作權通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著作權,僅指作者對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廣義的著作權既包括狹義的著作權內(nèi)容,還包括著作鄰接權,即作品傳播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如藝術表演者的權利、錄音錄像制品制作者的權利、廣播電視組織的權利、圖書和報刊出版者的權利等。
出版權:是指出版者對其依法出版的圖書和報刊所享有的權利,權利主體包括圖書出版者和報刊出版者。根據(jù)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出版權包括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約定期間內(nèi)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和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報紙、雜志的版式、裝幀設計享有的專有使用權。而且專有出版權不得轉讓。出版權是著作權的內(nèi)容之一。
所以您看上面的介紹就知道,出版社無權銷售給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