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粘谕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全國】 集團簡介 關注我們
幫學院 商標分類表-2024尼斯分類 知識產權交易

快幫集團

首頁 > 知識干貨 > 【商標服務】印刷企業(yè)接受委托印刷注冊商標標識,應該怎樣辦理手續(xù)

【商標服務】印刷企業(yè)接受委托印刷注冊商標標識,應該怎樣辦理手續(xù)

2016-08-28
根據《商標印制管理辦法》規(guī)定: 第三條商標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標印制單位印制商標的,應當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者合法的營業(yè)證明或者身份證明。 第四條商標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冊商標的,應當出示《商標注冊證》或者由注冊人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簽章的《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并另行提供一份復印件。 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冊商標,被許可人需印制商標的,還應當出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復印件;商標注冊人單獨授權被許可人印制商標的,除出示由注冊人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簽章的《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外,還應當出示授權書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第五條委托印制注冊商標的,商標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關證明文件及商標圖樣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印制的商標樣稿應當與《商標注冊證》上的商標圖樣相同; (二)被許可人印制商標標識的,應有明確的授權書,或其所提供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含有許可人允許其印制商標標識的內容; (三)被許可人的商標標識樣稿應當標明被許可人的企業(yè)名稱和地址;其注冊標記的使用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 第六條委托印制未注冊商標的,商標印制委托人提供的商標圖樣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印制的商標不得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 (二)所印制的商標不得標注“注冊商標”字樣或者使用注冊標記。 第七條商標印制單位應當對商標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商標圖樣進行核查。 商標印制委托人未提供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所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或者其要求印制的商標標識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的,商標印制單位不得承接印制。 第八條商標印制單位承印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商標印制業(yè)務的,商標印制業(yè)務管理人員應當按照要求填寫《商標印制業(yè)務登記表》,載明商標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證明文件的主要內容,《商標印制業(yè)務登記表》中的圖樣應當由商標印制單位業(yè)務主管人員加蓋騎縫章。 商標標識印制完畢,商標印制單位應當在15天內提取標識樣品,連同《商標印制業(yè)務登記表》、《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商標印制授權書復印件等一并造冊存檔。 第九條商標印制單位應當建立商標標識出入庫制度,商標標識出入庫應當登記臺帳。廢次標識應當集中進行銷毀,不得流入社會。 第十條商標印制檔案及商標標識出入庫臺帳應當存檔備查,存查期為兩年。 違反規(guī)定的相關責任: 第十一條商標印制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至第十條規(guī)定的,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jié)予以警告,處以非法所得額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二條擅自設立商標印刷企業(yè)或者擅自從事商標印刷經營活動的,由所在地或者行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印刷業(y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十三條商標印制單位違反第七條規(guī)定承接印制業(yè)務,且印制的商標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屬于《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第(二)項所述的商標侵權行為,由所在地或者行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商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商標印制單位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所在地或者行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應及時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創(chuàng)業(yè)資訊

推薦產品與服務

體系認證-1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36823號

   

京ICP備16051929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許可證編號:京B2-20190686

   

專利代理機構代碼:16087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編號:1101082019043

   

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編號:DLJZ11010820210015

0
政和县| 宁德市| 尚志市| 安西县| 承德县| 涞水县| 石嘴山市| 阿瓦提县| 西贡区| 常宁市| 胶南市| 临西县| 清新县| 静宁县| 漾濞| 博罗县| 巩留县| 盱眙县| 广宁县| 兴国县| 资兴市| 南平市| 开封县| 定陶县| 柳江县| 理塘县| 阿克苏市| 连山| 惠州市| 桐庐县| 综艺| 浦北县| 武夷山市| 鄂温| 太白县| 盱眙县| 吉木萨尔县| 洛隆县| 抚松县| 商水县| 丹凤县|